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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04/10/2019
德州理工大学 该协议是川普政府首次要求学校限制其平权法案实践。它可能标志着未来对于学校在招生中考量种族因素的调查,将产生方向性变化。在川普政府的领导下,教育部认为,奥巴马政府对于学校将种族纳入招生考虑因素的实践过于宽泛。7月,教育部撤销了奥巴马时代的一系列指导方针,规定了学校如何在法律上权衡种族,作为实现多元化的一个因素,同时司法部提交了一份简报,支持原告起诉哈佛大学,因其对亚裔申请人在录取过程中设置更高的门槛。政府还开展了对哈佛和耶鲁,针对亚裔申请人的民权调查。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最高法院已经多次裁定,学校可以使用平权法案来增加所谓多样性。 2016年,高等法院继续以4-3决定支持这一法案的实践,但前法官安东尼•肯尼迪为未来的相关诉讼留了一道门,说大学必须继续审查其平权法案政策以评估其正面和负面影响。德州理工尚未给出任何回应。 美国平权运动是1960年代伴随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女权运动、性革命等一连串民权运动兴起的一项社会运动,并于民权法案通过后进一步扩大。1965年由民主党政府的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发起,主张在大学招生、政府招标等情况下照顾如少数民族、女性等弱势群体,是一个特定时期“种族优先”的法律,保障他们不会在教育及工作方面受到歧视及不公平对待。 针对德州理工的原始投诉是由一个保守派智库平等机会中心(Center for Equal Opportunity)的罗杰•克莱格(Roger Clegg)于2005年提出的,该中心反对平权法案。克莱格说,这项投诉是由于该大学宣布实践平权法案而引发的。今年二月,大学自愿与教育部签署协议,学校同意在3月1日之前通知教职人员,在9月招生之前将参考种族和原始国籍的材料从录取材料中剔除。 最近关于美国大学的录取话题几乎没有从公众视线消失过。占据了数星期全美头条的大学舞弊案和已经持续数年的亚裔诉哈佛案,让很多对于美国大学抱有各种幻想的本国人和外国人都逐渐思考,美国大学招生到底存在多少不公平现象?到底有没有一种制度可以保证所有种族、所有肤色和所有阶层的绝对公平?恐怕答案并不会乐观。随着公众对招生过程审查的关注,政界和学界都有着更坚定的态度要严格审核大学招生过程,但是这些决心未必能改变根深蒂固的制度因素。 最明显的饱受诟病的就是“传承”录取政策,即家庭成员中有该校就读历史的可以作为优先考虑录取,当然如果父母是慷慨的校友,那就更妥妥的了。能收到该政策惠及的往往是白人家庭,相对富裕。耶鲁大学是受批评最广泛的大学之一,校园里有12%的学生都是因为“传承录取”进校的。而皮尤调查发现,全美有近70%的美国人不希望学校将“家族传承”纳入录取考量。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e)高级研究员理查德•里夫斯(Richard Reeves)点出了两种政策之间微妙的关系,“家族传承”和“平权法案”有着某种共存共亡的关系,即保护精英阶层的同时也给底层留了机会, “这就是这种奇怪的僵局,”他说。 “人们不愿意解决传承录取问题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不言而喻的交易,我们有“传承”,但也有“平权法案”。但我认为我们已达到临界点,整个系统将受到严格的梳理,而且也是必要的。” 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在2003年格鲁特诉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的关键性的投票,以5-4的多数意见巩固了平权法案。格鲁特诉布林格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03年裁决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件,支持并维持了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大学平权法案招生政策。虽然自作出决定已经过去了十五年,但鉴于这一系列关于大学招生的争议,她的言论仍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平权法案应该是临时绷带而不是永久性治疗。 ”奥康纳预测,在25年内,”......不再需要使用种族偏好来促进今天支持的收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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